李同学,男,1990年出生。李同学在澳洲完成高中课程后就读于RMIT(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在DIY续签事宜遭移民局拒签并伴有移民局警告SECTION 20的情况下,由NewStars顾问代理后10个工作日成功下签。
李同学曾由于成绩原因收到过学校警告,随后被开除并被上报移民局,同年5月收到SECTION 20要求解释的通知,当时由NewStars顾问代理后顺利通过了解释,并且成功转学到La Trobe(拉筹伯大学)继续学业。
至此,李同学以为自己签证都没有问题了。由于身边几位好友都自己DIY续签成功,第二年年底李同学决定自行上网办理学生签证续签。在递交签证若干天后,移民局发来通知要求他提供其先前因违反8202条款而导致的SECTION 20和GTE解释,加上澳洲所有读书记录,成绩单等,学生如数提供了解释和材料,同年南澳移民局给予了拒签决定,解释未通过。
李同学在获拒签决定后非常沮丧,由于先前学生签证还在有效期,该同学立刻来NewStars进行了咨询。在顾问详细了解了他学习背景,签证背景,出入境记录,在澳生活情况等信息后,NewStars开始着手为他代办学生签证。经NewStars顾问分析,这种拒签源于签证官对Substantial Compliance的理解——Schedule 2 of the Migration Regulations 规定了如果学生没有完全遵守签证的8202条款,需要拒签。但是如果顾问可以解释清楚这个原因源于不可控的因素,应该可以解释通过。因此,NewStars重新整理准备了学生签证所需材料。在有SECTION 20 NCN,和刚刚被移民局拒签记录的情况下,重新递签后,仅仅10个工作日就获得学生签证,整个递签过程非常顺利,中间移民局签证官未再要求学生再次提供任何材料与解释。
签证续签不是想当然别人续签没有问题就代表自己续签也没有问题,每个学生情况不同结果也可能不同,尤其对于过往有收过学校警告信、移民局警告信、被学校开除过,多次更换学校却一直没有读出任何文凭的学生,如果有拒签史的学生更要注意。
一次拒签,记录将一直伴随着您,并且影响着今后您再申请澳洲的签证。 做签证不光是按照移民局要求递签和提供清单材料, 对于背景复杂的学生,有经验的顾问更可以根据您的整个背景情况和移民局评估申请的偏好来提供更为合适的材料与解释。
张先生,男,1987年出生。来自香港的张先生2011年来澳洲求学,就读的课程是Diploma of Business Management。学生时代,张先生半工半读,在一家日本服装店卖衣服,并于2013年开始在一家小型旅馆从事经理助理工作。2014年,张先生为了能够继续留在澳洲工作学习,又报读了Advanced Diploma of Project Management课程。2015年7月毕业后,早已厌倦了学生生涯的张先生产生了留居澳洲的想法,开始为自己在澳洲的签证发愁。
张先生在了解如何获得澳洲永居身份的过程中,逐渐了解到,自己的英文水平及所读专业,都无法满足独立技术移民的要求,唯一可能的方法是雇主担保移民。虽然张先生所在的旅店同意提供担保,但由于他没有与工作相关的学历(如酒店管理),且旅馆规模过小(雇员一共只有3至4人,年营业额30万澳币,2014年度还处于亏损状态,2015年度刚刚持平),所以其他的移民中介都认为,以张先生的情况,成功希望渺茫。
深受打击的张先生最终来到了纽星达教育移民,在仔细分析过他的案例后,我们专业的移民顾问认为,张先生的学历以及旅馆本身的条件,虽然是签证申请的负面因素,但并不能完全决定签证申请的结果。 首先,针对第一个问题,我们的移民顾问给张先生指出,并不一定必须是酒店管理的学历才能申请工作签证,张先生在酒店业工作2年的经验对张先生的申请是个非常有利的因素。其次,与张先生深入探讨后,我们的移民顾问得知张先生的老板在经历了前2年的亏损以及今年的持平后,认为公司商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也有了一些稳定的客户来源,准备在来年加大对公司的投入以及广告方面的支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张先生的担保申请也很有帮助。
综合各种情况,纽星达移民顾问团队认为这是一个有一定希望的案子,并鼓励张先生去尝试申请,把握机会。 最终在我们团队的精心策划,张先生和张先生老板的通力配合下, 张先生的雇主担保成功下签,获得了一张通往澳洲永久居住的门票。
Mr Micheal S,男。457雇主担保签证申请人:Mr Micheal S
457雇主担保人: 悉尼某石料建材公司 (公司规模: 4名全职员工)
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个15年最新的457雇主担保拒签上诉成功的案例分析,为大家详细介一下457签证申请过程中职业评估最新的司法解释。
Mr Micheal S出生自意大利且未完成高中学历就以石匠开始了职业生涯的第一步。在2013年5月24号,Mr Micheal S由悉尼某石料建材公司雇主自意大利担保来澳洲从事职位为Marketing Specialist(市场专员)的工作并提交了457签证申请。但是在2014年3月24日,移民局拒绝了Mr Micheal Saturnino的457签证申请。给出的初审具体理由是根据移民法cl.457.223(雇主担保相关条例)相关要求,发现Mr Micheal Saturnino的学历以及工作经历条件不能满足ANZSCO 225113(市场专员雇主担保提名标准)中关于Marketing Specialist(市场专员)的具体职位要求。
Mr Micheal Saturnino被拒签后并没有放弃,向上诉法庭提起了对于移民局拒签决定的申诉,并且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获得了457签证的批准。
在申诉过程中,雇主说明他们对于Marketing Specialist(市场专员)的具体要求是不止具有对于石材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对于市场营销的独特见解以及创新举措。而Mr Micheal S恰恰是能满足以上两点的最佳候选人。Mr Micheal S虽然没有较高的学历,但是一位资深的石材专家并且在为前任雇主工作时就是身兼两职,既是石料专家又是市场营销负责人。在来澳工作后,也在日常工作中展现了他对于石材的非凡见识,为澳洲雇主在广大建筑师中赢得了信任并且为公司建立并维护Facebook主页进行市场开拓。
法官根据依据之前的案例 Joshi v MIMIA以及实际情况,做出了如下解释与判决:在现实中, 会有虽然不能完全符合ANZSCO职位描述中学历以及技能经验要求,但是却在某一方面专精的特殊人才。而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也与雇主所要求职位的高度吻合,而且为公司带了客观的收益增长。所以法院最终裁决,457申请人Mr Micheal S的签证申请真实有效应当批准。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到ANZSCO(雇主担保提名标准)相关的要求具有片面性,在没有相关学历的情况下,只要您具有真实的工作经历以及突出的职场表现,也可以进行457相关职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