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父母移民的申请人都收到了Queue letter。
重点是我们连续有几位客户被要求在收到queue letter的同时也被要求补上担保人(子女)定居Settled在澳洲的材料
这几位客户都是递交时满足Settled的要求,在等待期间较长时间不在澳洲境内,尤其是受疫情那段时间影响,近期预审时被要求补证明定居Settled的材料。
借此机会,今天我们重点来讲讲:
一、什么是queue letter(下文简称QL)
二、担保人的定居要求是什么,要求什么材料
QL源于103排队父母移民,因为等待太久了,103一直都会发Queue letter。现在因为143等待时间也很长,移民局也会间歇性发QL,大概就是在他们比较有空的时候。像是近期,23-24财年父母移民配额所剩无几,本财年的审理工作基本进入收官阶段,所以…
实际作用-移民局做预审(queue assessment)
QL上会说明移民局做了一些预审(queue assessment),确保申请人是满足基本递交要求的,避免说等了好多年之后才告诉你不满足基本的递交要求,那就白等了,然后就是再次进入漫长的等待。
大家要注意,并不是说收到了QL那天才是你排上队的日期(Queue date),不管143还是103都好,在你递交上去的那天date of visa application(打开递签确认信上有写)就已经是实际上排上队了,所以还没有收到QL的大家也不用担心自己是不是掉队了。
定居澳洲的要求(Settled):
-担保人在签证递交时:需要满足定居证明(Settled)
-在签证被做出决定时也是要满足:
143.22规定签证被做出决定时也要持续满足143.211的要求,其中一项就是定居在澳的(Settled)PR/公民/符合要求的新西兰公民
Queue assessment预审时,签证官就有权作出决定
虽然正常143做出签证决定是要很多年之后,但签证官有权力现在在queue assessment预审的时候,觉得这个case有未能满足的要求而提前做出decision。这就是为什么上述客户在递交时是settled的,之前长期离境了,QL预审时就被补料settled材料的依据,并且同样要在限时内补上。
如果是PR永居——
签证官批签参考的PAM中对于签证被做出决定时满足的定居证明(Settled),把定居情况分为了三种情况
第一种:签证被做出决定前两年都合法居住在澳洲境内,并且期间离境不超过四个月
第二种:现在在澳洲,签证被做出决定前两年都合法居住在澳洲境内,但是期间离境超过了四个月,就要提供材料证明是定居在澳洲以及有段时间长期在境外的原因,可以有但不仅限于:
第三种:现在不在澳洲,签证被做出决定前两年都没有定居在澳洲境内
思路跟第二种情况相似的,但证明起来相对更加详细些,比如被公司外派做与澳洲相关的工作、近期会回澳定居和孩子回澳上学读书的证明等等
如果是公民——
也适用于上述的三种情况,只是说公民在极端情况下合法居住在澳洲境内的时间可以更短(比如三个月),极端情况有:
如果过去两年有较长时间不在澳洲境内,并且递交了父母移民的,大家请相应地尽量准备好材料进行证明。有长期离境计划并且递交了父母移民的,也要注意留下材料。有需要我们帮忙代理父母移民的可以联系我们!
还是在正常下签,不过本财年所剩配额不多了,今天来了两个补料通知,推进到2017年6月23号递交的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