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k Yan:纽星达教育移民墨尔本分部主管,澳大利亚持牌移民代理,对移民政策解读和变化预测有着数年经验与深入研究,澳洲移民周报主编,被同学们亲切的称为K神。
移民局又认错了!这已经是过去两个月内我们收到的第二封移民局发来的有错就改的回复了(图1)
大家都知道,去年11月底移民局结束了COVID concession,当时有各种签证受到了影响,其中直接受到影响的就包括485,主要涉及到COVID期间允许境外递签批签的条款。新的要求是485申请人,从11月25日之后,需要在澳洲才能递交这个签证申请
但规定里面的485 replacement visa是不受限的
也就是说因为COVID在境外,损失了485再申请replacement visa 的这批人是不受限制的
我们1月16帮客户在境外递交签证申请,2月6就收到了invalid来信(图2)。
移民局援引了移民法1229(3)(f)(ii)(A),表明因为concession period结束了,签证只能在境内递交,因为申请人是在境外递交的签证申请,所有是invalid
但其实移民局完全是适用错法律了。我们在当天也给移民局申请feedback。差不多10天左右,移民局来告知已经看到了我们的申请,这个问题需要上报到相应部门,之后回复(图3)。
今天收到了正式回复,可见图1,承认是引用错了法律,然后对我们道歉。同时邀请申请人重新递交申请(时间线见图5)
很明显,正确的法律应该引用schedule 1 1229(3)(f),(图4)如果在申请replacement visa,包括配偶,都可以in or outside of Australia,所以移民局还是很快的修复了错误
当然,我之前笔记也提到,还有一批人,是在covid concession结束当天(23年11月25号)在境外递交签证,也被判定是invalid了(图6)
理论上讲,这个申请从法律层面看也应该是符合申请要求的。我们也已收到移民局承认这个问题,会考虑(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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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还没有最后结果。现在也有很多人已经错过了毕业半年递交485的时间,必须要等这个invalid划为valid,重新审理才能拿到485签证。
还是希望移民局能早点把这些错误给修正,让更多的小伙伴能尽快递交申请,拿到签证
目前移民局新手签证官不少,同时因为政策一直在变动,有经验的签证官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我们还是希望,遇到一些误判,可以尽快去的修正,尽早处理,毕竟每个签证对申请人来说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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