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签证有一定了解的小伙伴们,可能会知道移民法上有一个叫“3年bar”或“3 year re-entry ban”或“3 year exclusion period”的东西,使得申请人3年不得申请澳洲签证。
之所以有这样严厉的条款,是因为申请人在签证上犯了难以原谅的严重错误,因而必须施加惩罚。本文就来详细讲讲这个问题。
签证在获批之前,都需要满足所谓的Public Interest Criteria “公共利益要求”。PIC的具体要求在移民法Schedule 4里有详细的定义。
举个例子:
那么犯了不同的严重错误,就会违反不同PIC条款,相应就会有3年bar和其他的惩罚。
简单的说,PIC 4013条款是为了惩罚那些签证被取消的人。根据法律,签证被取消之后,需要等满3年之后,才能重新申请某些澳洲签证,否则就会因为不满足PIC 4013而直接拒签。
签证被取消的原因有很多,但比较常见的是如下两种情况:
一、违反签证条款,例如:
a)留学生超时打工
b)旅游签持有人在海关被查手机发现打黑工
c)学生签持有人的CoE被学校cancelled且没有及时续上新CoE等等
以上情况违反的移民法条款主要为Section 116(b),如下图:
二、签证材料造假被发现。例如:
a)由于面部识别技术的进步被移民局系统发现雅思替考
b)拿了PR后被人举报工作经验造假
c)担保现任配偶移民时被移民局发现与前任的关系时间重合而推断出前一段关系造假等等
以上情况违反的移民法为Section 103, 如下图:
另外,在疫情期间,澳洲移民局曾根据s116(1)(e)条款,以“对澳洲人的健康带来威胁”而取消了不少人的签证(包括网球世界第一人德约科维奇)。
PIC 4013有个后门,就是如果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会影响到澳洲或澳洲人的利益,那么在3年内申请签证还是有可能获批的,但难度通常比较高,法律原文如下:
小明是PR,小明妈妈拿旅游签在澳洲打工被人举报后,签证被移民局取消,之后小明妈妈离境。一年后,小明得了重病,在澳无亲无故无人照顾,此时,小明妈妈虽然距上次签证被取消不满3年,但申请旅游签是有可能获批的。
PIC 4014则是用于惩罚逾期滞留在澳洲超过28天的人。根据法律,一旦以黑民身份离境,或者以过桥C,D,E身份离境,就会像PIC 4013那样,会有3年不得申请澳洲签证的惩罚。
除非黑民身份不超过28天就离境,或者离境时的过桥签是在黑下来的28天内获批的。
跟PIC 4013一样,PIC 4014也是有可能申请到豁免的, PIC 4014条款原文如下:
忘记签证(例如学签)到期时间,不小心逾期滞留超过28天而触发了PIC 4014的三年Bar,是我日常咨询中很经常碰到的。
这种情况下,相对会好解释一些,获得豁免的机会也较大,我以及我们公司已经有很多成功案例。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处理下一步签证的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PIC 4013和4014并不影响所有PR申请。意思是说,就算曾经签证被取消,或者曾经非法滞留超过28天,只要符合PR申请的要求,是可以立即离境申请而不用等满3年的。
假设小明在澳洲因为没交学费导致签证被取消,然后就黑了下来。黑下来期间,小明考到4个79的PTE并且通过了CCL考试,然后拿到了189邀请,那么,小明是可以在离境后立即递交189签证申请的。
PIC 4013和4014只影响部分临时签证,例如旅游签,学生签,打工度假签,雇主担保工作签等等,以482雇主担保工作签为例,必须满足PIC 4013或4014,而485签证则找不到需要满足4013或4014的条款,如下图
以下是对常见签证代码的总结:
受影响的临时签证:600/601,500/590,417/462,482,407,408等
不受影响的临时签证:485/476,491/494,300/309/820等。
因此,使用485来回到正轨是可以操作的,由于这不是本文主题,我就不展开来讲了。
PIC 4020条款的制定,是为了惩罚在签证申请中提供假材料的人。
举个例子,如果递交技术移民时被发现工作经验造假,那么在拒签后,申请人就不得在3年内递交任何签证申请(包括PR!),并且,申请人的配偶也会有同样惩罚,即使配偶本身并没有提供任何假材料!法律原文如下:
另外,根据上图4020(1)(b),如果一个人在下一个签证申请中没有造假,但是在之前的12个月曾经持有的签证中造过假(只是当时侥幸没被发现,然后下签了),那么在递交这个没有造假的签证申请时如果被发现上一个签证造了假,那么这个新申请的签证也同样会因为4020而拒签(拒签后还有3年bar)。
跟4013和4014一样,如果影响到了澳洲利益,理论上是有可能申请到豁免的。但是,4020相比4013和4014来说,性质更为恶劣,豁免成功的可能性极低。
因此,如果递签后收到移民局s57的邮件,被要求解释假材料时,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通常的做法是withdraw这个签证申请,以免被禁止3年申请任何签证。
如果一个人的签证因为造假而被取消,且取消时人在境内,且取消后继续黑在澳洲超过28天,那么这个人就会同时集齐这三个PIC。
3年过后申请签证的话,理论上已经不再受到这些PIC条款限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申请的签证会批。事实上,由于之前犯了重大过错而有了不良记录,在申请那些有GTE要求的签证时(例如旅游签或学生签),大概率还是会被签证官以GTE的理由(所谓的移民倾向)而拒签的。
通往PR的方向有很多,建议大家一定要在合法的框架下去努力,不要造假。并且,在为PR奋斗的的路上,注意好自己的签证过期日期,并严格遵守签证条款,以免产生3年bar而导致移民进程突然中止。
本文就讲到这里,如果对移民法有兴趣的话,欢迎翻阅我之前发现的移民法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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