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财年州担保491的州担保配额有12430个,占总数的46%,如堪培拉、昆州和塔州,本财年491的配额都要比190多,如新州、北领地和南澳,491和190的配额持平或者相差不多。
所以现在和接下来,不管出于主动选择也好,被动接受也好,491的接受度越来越高,所以491转191PR的问题也很多人问了。
另外,这恰好澳洲政府前几周公布了境外489/491/494持签者的补偿政策,受疫情边境管制政策影响的签证持有者,签证将会延期3年,这将帮助大约10000名持签者。
主要针对的是这三类签证已经下签,但疫情至今大部分时间都在境外,无法回到境内凑足转PR要求,白白浪费签证时间的,估计等待下签的或者人大部分时间在境内的并不包括在内,具体政策细则还没公布。
所以尤其是原偏远地区州担的489的持有者,不少人原本已经接近满足转PR要求,没想到疫情一困就是2年,现在也重新获得了机会。
因此尽管一些基础的问题之前也提到过,今天还是一说再说,给新的朋友,也是适时提醒。
Q1、持有491期间可以长期回国吗?一定要在偏远地区居住3年才能转191?
489转887的时候,移民法规定必须在偏远地区居住满2年。然而, 491转191则没有相对应的移民法条款。因此,491转191其实并不需要在偏远地区居住3年。法律上,仅要求申请人遵守491的签证条款(8579及其他)即可,其中8579要求491持有人在澳洲的时候需要居住在偏远地区,所以并没有限制491持有人不能居住在境外,而是如果在澳洲境内,持有491签证期间别跑到澳洲大城市(悉尼、墨尔本和布里斯班)去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就行了,假期周末去短期旅游当然是可以的。
另外,转PR的时候也是不需要把回国的时间补回去的,无论长期还是短期。也就说从下签那刻算起持有491至少三年,就满足这一项要求。
Q2、三年每年$53900的收入从下签还是算还是从财年初开始算?
移民法上所写是需要有三个”relevant income years”的notice of assessment上的taxable income达到规定的数额(现在是$53900)。根据移民法原文,relevant income year其实就是在递交191签证之前持有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就是491或494签证)的那些已经结束的财年,所以该财年部分时间持有491/494的财年taxable income就可以算。
假设小明的491签证于2021年4月1日获批,如果小明在2024年4月1日递交PR申请的话,那么:
2020.7.1-2021.6.30财年,2021.7.1-2022.6.30财年,以及2022.7.1-2023.6.30的这三个财年就属于relevant income year,只要这三个财年报税后的taxable income达到$53900就可以了。
注意,虽然小明2021年4月1日才获批491签证,但是由于2021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持有491签证,因此小明持有491的这段时间所在的这个财年,也是relevant income year。
但是再注意,2023.7.1-2024.6.30这一财年,由于在递签时(2024年4月1日)这一个财年还没结束,因此不属于relevant income year。
Q3、居住是在偏远地区,但远程为大城市的雇主工作可以吗?
很多都会想问,我能不能弄个ABN,但是接的活是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的公司?或者说,我就住偏远地区,但是在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买生意/投资/出租房子,每年收分红/收租,之类的?
我们的强烈建议不要铤而走险尝试,毕竟实际上没有任何人操作过,491相比489有更加严格的居住/工作/生活在偏远的条款设置,最终目的就是让持签者在偏远好好待着好好做贡献。
Q4、我是A地区担保的491,下签后去另一个偏远地区可以吗?
签证条款本身并没有限制持签者一定要在获得担保的那个偏远地区居住生活和学习,但是也请大家注意在当初申请州担提名时候,很多州都有要求有多本州的 commitment,而且为了留住大家有些州已经开始要legal declaration。
Q5、491还会要求持签者可能会被要求到指定地点,或者通过电话/网络进行interview,是真的吗?
interview暂时没有听说过,但在本财年初不少491持签者收到了移民局的邮件,要求提供居住和工作等地址,并要求上传相关证据。这是491的8580条款(interview是8581条款),要求491签证持有人必须在28天提供当前的居住地址,雇主地址,工作地址。如果491持有人在上学的话,还需要提供教育机构的地址,如果491持有人未能在收到邮件后的28天内更新相关信息,那就违反了8580签证条款,可能会导致491签证被取消。
此外与更新信息相关的还有8578条款, 491持有人换地址、电话、邮箱、护照信息、雇主地址或者工作地址后,必须在14天内主动更新给移民局,如果没有主动更新信息,也属于违反签证条款。
如何更新/提供 / 相关信息以及如果忘记更新可能代表的后果,请看:491持有人未更新信息会导致签证取消或转PR被拒。
Q6、489是不是也可以去除了墨尔本悉尼和布里斯班以外的地区?
这是一个与491连接的问题,如果是2019年11月16号之前下签的489,是不可以去到2019年11月16号之后才变成偏远地区的区域,如Newcastle,Wollongong,黄金海岸等这些地区。
Q7、偏远地区居住两年可以离开吗?一定要连续居住吗?
可以短期离开,因为旅游探亲公务等原因短期离开长期居住地都是合理的,PAM中并没有写明多久算短期,需要考虑到合理性。489期间在偏远地区居住满2年可以叠加,不一定要连续居住,累计达到2年即可。
Q8、开Uber或出租,送餐做快递或者自己做小生意这类工作可以满足489的1年全职工作要求吗?
移民局层面承认这类工作可以认定为contractor 合同工或者self-employed自雇,但因为这类工作的材料并不如工资salary那么规范和流程化,建议可以在887签证中提供证明营业额和工作成本的材料,例如ATO Tax Notification, fuel and vehicle costs, bank statements, profit/loss statement等材料去辅助证明每周有至少工作35个小时,也就是满足全职工作。
Q9、有个ABN在家自雇工作可以满足489的1年全职工作要求吗?
自雇对于IT、设计、会计职位都是很常见的,远程办公现在经过疫情就更加普及了,自雇是可以的,但也跟上面的情况一样,需要更多的材料去佐证。不要想当然以为注册一个公司,给自己发一年最低合法工资,给基本材料就可以过关。最难的地方还是在于如何证明自雇在家工作确实达到每周35小时的工作时间。
所以建议大家提前收集好工作期间/成果/项目的材料,例如与顾客的沟通邮件或者信息、给顾客的invoice、工作log book,每一笔来自自雇的银行收入,多方面佐证。
额外提醒,这35个小时可以由一份全职工作达成,也可以是两份parttime 或者casual的工作叠加起来达到一周35小时或以上。
Q10、拿489时没有副申请,转887前可以加上一起拿PR吗?又或者489下签时是副申请,转887时可作为主申?
489和491都可以后续加家庭成员,当然前提是满足移民局要求的配偶关系,能提供足够的关系材料,现在签证审理很慢,要预留足够的是审理时间(有需要的可以联系我们)。489/491的副申如果满足转PR的条件,都可以转为主申。
489转887″错题集”请看:拿PR前最关键一步| 489转887工作和居住“错题集”,491转191工作的“敏感问题”!
现在489和491的下签,以及489转887审理的时间都非常长,无法理解的拖沓,所以就尽量把申请材料提前准备齐全,避免补料导致的更加延误,也只能是这样了。